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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隆重召开第一次科研工作大会

日期: 2013-12-24 发布者: 科研处

12月17日下午2点30分,湖南警察学院隆重召开第一次科研工作大会。省教育厅副厅长申纪云、省公安厅纪委书记周赛保、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郭建国、省公安厅警令部副主任周杰等领导出席会议。学院全体在家院领导、二级部门正副职、专兼职教师、学管干部、行政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大会由学院党委书记罗国文主持,院长林少菊作会议主题报告。院政治部主任刘会中宣读了《湖南警察学院关于表彰20102013年度“科研先进集体”、“科研标兵”的决定》。“科研先进集体”代表王彩元教授和“科研标兵”代表罗维博士分别在会上介绍了科研工作的经验体会。李先波副院长宣读了《湖南警察学院关于加强科研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林少菊院长在工作报告中简要回顾了近三年来学院科研工作的情况,总结了科研工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科学合理的建立了科研管理机构;完善了科研管理制度;加大了科研资金投入;强化了教师科研意识;注重科研队伍的梯队建设;学科建设稳步推进,开局良好;科研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服务公安工作的能力明显增强;科研队伍稳定发展;科研成果丰富,在多方面获得突破;学术交流更加活跃;产学研结合迈出新的步伐。同时,林少菊院长指出,作为一所新升格的公安类本科学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与省内其他本科院校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部分教师科研意识不强、科研积极性不高;学科领军人物缺乏;社科基地和学校科研平台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重大项目和高档次成果缺乏;学术交流的频率和深度不足等。林少菊院长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学院科研工作重点要突出五个方面:一是要充分认识科研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科研意识;二是要以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科研队伍建设;三是要以重点学科建设为龙头,全面加强学科建设;四是要加大科研平台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研究机构的纽带作用;五是要深化院局科研合作,打造警院科研特色。通过扎扎实实抓好以上工作的落实,努力开创学院科研工作的新局面。

公安厅纪委书记周赛保代表厅党委对我院第一次科研工作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学院升本以来在科研方面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今后学院的科研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牢牢把握科研工作基础性地位。要坚持把教学科研作为培养一流师资队伍的重要手段和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保证,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科研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切实以科研能力的提升,推动教职员工综合素质乃至学院综合实力的提升。二是要切实发挥科研成果服务公安实战的作用。要紧密结合全省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坚持以服务公安现实斗争需求为导向,主动瞄准国际科技发展前沿,按照自主创新、以我为主、加强科研成果转化的科研发展思路,加快建立与国内一流警察大学相匹配的科研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提高科研转化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警察学院在全省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的学术优势,积极抢占公安科技创新制高点,力争在国家计划中取得更多研究项目。要经常组织科研教师深入公安一线,加强实地调查研究,不断增强科研成果现实转化力。三是要努力打造一支精干的科研骨干队伍。警察学院要把锤炼科研队伍作为提升科研层次、促使成果转化的重要工作,加强科研队伍正规化建设,为科研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要建立完善教育科研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多形式、多渠道提高科研人员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要大力加强科研团队精神建设,发挥集体优势攻坚克难。要建立科研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大张旗鼓表彰科研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大力弘扬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治学精神,加强科研人员自身修养,努力造就一只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的科研骨干队伍。

省教育厅副厅长申纪云对我院科研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和希望。第一,要确立正确的科研工作价值取向,克服科研工作中的功利主义和短期行为;第二,要准确把握科研工作的定位,科研方向要准确,服务目标定位要明确;第三,要理清科研工作的思路,科研工作的整体思路是十六个字:“服务需求、探索前沿、坚持创新、提升水平”,为此要正确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即科研与教学之间的关系、科研与社会服务的关系、科研与学科建设的关系、探索科技发展前沿与自己比较优势领域的关系、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技术研究的关系。第四,要整合学院的科研资源,克服科研资源部门化,坚持科研资源共享,提高科研资源的使用率。

学院党委书记罗国文在大会结束时讲话,要求全院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领会此次会议精神,各部门要制定具体规划,分解任务,抓好落实;希望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从事科研工作的同志以科研工作大会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脚踏实地,艰苦探索,不断提高自身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质量,共创学院科研工作更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