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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十三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日期: 2016-09-23 发布者: admin

 

湖南警察学院“十三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建设的龙头,是反映学校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学术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十三五”时期是我校进一步提升整体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机遇期,为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我校学科建设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加强学科建设,优化学科结构,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特色鲜明、适应公安工作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学科体系,不断提高学科发展建设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湖南省高等院校“十三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教通[2015]120号)、《湖南警察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学科专业建设现状

    学校自201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以来,正处于 “十二五”规划发展期,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创建合格公安本科学院和创新在职民警培训并重发展,积极推进“三大改革”,大力加强“五项建设”,着力实现“五个提升”,全面提倡“警、学、研”合作,于2014年顺利通过了学士学位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实力大幅提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影响日益扩大。圆满地完成了学校“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一)学科建设“十二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1、学科建设定位准确

    学校根据公安工作需要,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对学科的发展定位为:以公安学和公安技术学为主体学科,适度发展法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逐步建设科学合理、适应性强、公安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定位较为科学准确,执行比较有力。

    2、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目前我校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工程等6个公安类本科专业和信息安全、法学、行政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5个普通类本科专业,开设了电子取证、道路交通管理等专业方向,涵盖法学、工学、理学、管理学等学科。

    3、学科建设稳步推进

    2010年,学校制定了学科专业建设“十二五”规划,指导学校升本后的学科发展与改革。学校各教学单位也积极围绕人才培养要求,组织开展学科方向的凝练、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的改革等,大力加强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构建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公安实战的能力都得到了较大的提升,显现出较高的学科专业能力,取得了丰硕的建设成果。“十二五”期间,建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于2015年通过验收,评价为优秀),校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公安部重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1门;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学科平台建设居同类新建本科院校前列。

    4、学科师资梯队初步形成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通过内培外引,扩大了学科师资队伍规模,优化了教师结构,已初步建设了一支结构日趋合理、素质日益提高的师资队伍。学校目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77人,博士29人、硕士205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省部教学名师3人,省学科带头人1人(含培养对象),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奉献奖获得者1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5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3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32人,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7人,逐步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学科梯队。

学校一贯重视教师队伍梯队建设,采取新教师岗前培训和职后培训、举办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武、支持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派遣青年教师到公安机关调研实习和挂职锻炼、选派优秀教师出国进修等措施,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创新团队建设,支持教师在教学、科研和民警培训方面开展团队合作。心理学教学团队是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计算机取证团队、网络安全犯罪侦查团队、视频侦查团队、交通管理工程团队、司法鉴定团队在教学科研方面起到了领军作用和示范效应。纵向看,我校的学科队伍已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年龄、职称、学历以及学科研究方向上层次分明,结构也较为合理。尤其是重点学科,已基本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学术骨干为中坚力量,高职称高学历人员组成的、各学科研究方向人员均有一定储备的学科梯队。

    5、科学研究能力逐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投入科研配套经费766.2万元。通过出台多种政策和措施激励科研,表彰科研先进集体、科研标兵、科研十佳等方式,不断强化教师的科研意识,学校科研水平逐步提升。

    先后建设了一批学科研究平台,学校现有省级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教科平台1个,湖南省重点建设实验室1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

    获得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143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4项、国家自科基金1项,联合国项目1项,教育部、公安部科研项目17项,省自科基金项目1项,省科技厅项目44项,省社科基金项目39项;获得湖南省科技发明奖1项,湖南省首届职工科技创新奖1项;获得国家专利4项。

    出版学术著作20部,发表科研论文1160余篇,被SSCI、SCI、EI、ISTP收录36篇。

    6、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学校定期召开教学、科研工作会议,党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教学、科研工作的决定;学校按照本科人才培养要求,积极实施教学改革,大力加强教学质量工程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推进教学手段现代化,深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改革,形成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建成省级创新训练中心2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个;坚持政治育警,对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注重养成教育;五年来,学校共培养各类人才8283人,连续四年承担省教育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的组织工作,学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3.73%,首届公安本科毕业生录警比例达到70%以上,先后两次被评为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师生参加给类比赛活动,取得了出色的成绩:2012年,参加首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获本科院校团体一等奖;2014年,参加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获银奖,参加全省第十届“蓝狐网络杯”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获一等奖,参加全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获一等奖;法学专业学生司法考试通过率达46.1%;2015年,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电子数据取证实战大赛获总分第一名、一等奖;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课堂教学竞赛获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总体成绩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7、服务公安实战能力显著增强。

    校局合作工作深度推进。学校与全省11个市、州、县(区)公安局签订了院局合作协议,与省厅警令部签订了警务调研框架合作协议,与长沙县公安局签订了学生假日执勤协议,在教师教官培养交流、民警培训、人才培养、警务调研、送教下基层、科研项目研发、学生假日执勤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学警成为全省公安机关一支重要机动力量。2010年以来,学校有4100多名师生先后参加广州亚运会、深圳世界大运会、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以及处突维稳、春运执勤、“假日执勤”、协助办案等实践活动,其中大运会安保被公安部记集体三等功。为公安机关办案提供技术支持。刑事技术系以鉴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平台,近年来完成鉴定7200余起,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解决了很多取证问题;交通管理系教师为多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交通组织方案设计等提供技术服务100余项次;信息技术系协助全省各地公安机关侦办各类涉网违法犯罪案件436起,协助公安机关追缴资金达35亿元,研发了多款产品全部投入公安实战,受到公安机关的好评;侦查系视频侦查团队和管理系心理健康教学团队积极为公安机关服务,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处于一流水平。

    8、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学科建设管理机构健全。设有学术委员会等机构。近年来,学校不断建立和健全与学科建设相关的规章制度。学科建设方面,制定了《湖南警察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湖南警察学院院级重点学科经费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学科建设的目标、指导思想、内容、举措等。师资队伍方面,制订了《湖南警察学院学科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出台了对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政策,制定了相关管理细则。科学研究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湖南警察学院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管理办法》、《湖南警察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等规章制度。

    9、学科建设物质条件较大改善

    学校不断加大对学科建设物质条件的投入力度,共投入10226万元,新建学生公寓4栋,改造旧公寓9栋,为学生公寓安装了空调、热水和直饮水;实现了电力增容;新建了驾考中心、风雨训练棚、警务实战训练场、停车坪;拆除望龙楼、改造墨香湖,维修第一运动场,改造第二运动场;启动了第一教学楼的拆除重建工作。共投入1618万元,新建各类专业实验室20余个,省级优秀实习基地8个。学科建设物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现有专业实验室面积  万m2,万元以上仪器设备    台(件),仪器设备总值5033万元;纸质图书资料76.66万册,电子图书18.12万种。另外,学校购买了中国学术期刊、万方学位论文等  个大型数据库,同时作为湖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的成员馆,享有省高校数字图书馆的  个中外文大型数据库,囊括了国内出版的全部学术期刊及大部分学科的外文原版期刊约  多种,并有数量可观的考研资源和影视资源,实现了实体资源和虚拟资源相互补充,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及本馆特色的信息资源体系。

(二)学科专业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校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发展,学科建设取得了重要成绩,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与学校建设有特色、高品质的教学型本科院校的目标相比,未来学科建设的任务还相当艰巨。主要问题体现在:

    1、学科建设的意识理念不强

    学校部分层面仍然秉承着“升本”以前的教育观念,本科院校应有的教育观念还没有完全树立。新设专业的申报与建设,与公安实战部门的需求对接不够紧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课程体系的构建不能很好地服务地方经济与公安实战;教学与科研、学科建设与教学管理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等等。

    2、优势学科相对较弱

    我校优势学科不多,缺乏在同类公安院校内有较大影响、处于领先地位的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尚缺,高层次的科研项目较少,学科的内涵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3、学科建设支撑条件相对较弱

    一是学科建设的师资队伍量少质弱,缺乏业内知名的学术大师,省部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数量少,部分学科人才断层问题比较突出;教学梯队和学术团队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特别是职称晋升通道不畅,给队伍建设带来较大的影响;二是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等有必要加快步伐。硬件建设需要大量的经费作为支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学校部分校舍陈旧,功能单一、落后,公安类特殊专业教学、科研用房和实验实训场馆设施较少,校园信息化程度较低,与学校事业发展规模和公安工作对警务人才实战技能提出的需求不相适应;作为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湖南基地和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学校现有教学训练设施已经难以满足公安大教育大培训工作的要求;随着国际间警察交流培训的日益增多,学校迫切需要建设一批外警培训的设施设备。软件建设需要有一定的时间作为保障,全面改善学科建设支撑条件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投入,提供保障;三是科研创新能力有待提升。有影响力的科研团队严重缺乏;高层次、高水平科研成果较少;学科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科研工作服务公安实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4、学科设置的动态调整与结构优化机制相对滞后

    我校本科教育起步不久,现有一级学科共6个,公安专业6个,普通专业5个,如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学校学科和专业的布局,构建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三)学科建设面临的主要机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为学校发展带来新机遇。作为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开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等重大改革试点。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各项公安改革措施正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实施。这次公安改革聚焦问题、触及根本,很多长期制约、困扰学校发展的政策机制问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尤其是国家招警培养制度改革这一重大而又难得的历史机遇,将推动公安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公安高等教育应主动融入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主流,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校抓住“十二五”发展机遇,完成了部分新设本科专业的设置、评估,初步完成了学科专业的布局,办学水平与实力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十三五”期间,我校同样面临具大的机遇,高校专业设置的自主权将进一步落实,新设专业的办学条件与标准将重新研究制定,专业设置的动态调整机制即将建立,国家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通用标准即将出台,公安部扶持重点专业建设点工作全面启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双千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项目相继出台,所有这些战略和部署,都为我校的学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二、“十三五”时期学科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政治建校、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坚持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培养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专业过硬、身心健康,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警务专门人才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专门人才,不断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稳定、和谐、快速发展,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公安本科院校奠定坚实基础。要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人才需求,坚持科学规划、强化特色、突出优势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强化学科内涵建设,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建立以重点学科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与地方经济与公安工作相适应的学科群,构建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

(二)发展目标

    我校学科建设的总体发展目标为: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学为重心的,法、理、工、管、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重点学科等多层次优势突出的,能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结构布局合理的学科体系,到2020年,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条件较好、机制较顺、优势显著、特色鲜明的学科发展新局面。具体目标如下:

    1.规模目标

    学校集中力量发展建设已有的法学、工学、理学、管理学等4个学科,重点建设公安学、公安技术学两大学科,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优势显著、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发展新局面。到2020年,增设3个特色专业,争取成功申报警务硕士学位授予点。新增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院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部)级特色专业2个;完善实验实训场馆,建成省级实践教学示范基地2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院局合作基地15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五年增加3500万元左右,总值达到9000万元以上。

    2、结构目标

    强化校系两级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以系部为教学主体、校院两级管理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公安教育与普通教育、全日制教育与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形成以人才培养为主体,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相互支撑、资源共享的功能结构体系。

    3、条件目标

    2017年,在完成新教学楼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校园所有配套设施建设,建成生态化、数字化、人文化的校园。2020年之前,建设好警务射击训练基地、交通事故分析实验室、文件检验实验室、法医检验实验室、“民商法学省重点建设学科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公安数字化机房、禁毒学实验室、心理学实验室、电子政务中心等新增专业实验室。

   到2020年,全院教师总数达到420人以上,其中专任教师不低于360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比例达到4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比例达到80%,“双师双能型”教师达到200人以上;专任教师平均年龄保持在40岁以内;力争培养省级拔尖创新人才1-2名、教学名师3-5名、学科带头人1-2名、青年骨干教师8-10名,院级学术带头人10名、教学名师30名、青年骨干教师40名;选调省内公安机关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基层民警10名以上,实现国家级教学名师和“百人计划”等高端人才零的突破;建成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3个,院级优秀教学团队10个。

    学科平台方面,力争新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建成以公安学、公安技术学为主体学科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1-2个。科研经费方面,力争实现年平均增幅20%以上,到“十三五”末总量突破1000万元。科研人才和团队方面,拥有省级学科带头人2名以上,入选湖南省“121人才工程”6名以上;建设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2个,院级科技创新团队5-6个。科研项目方面,力争承担10项以上国家级项目,并实现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零的突破;科技成果方面,力争获省部级、厅(市)级科研成果奖总数达到20项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500篇以上,被SCI、CSSCI、EI、ISTP收录200篇(次)以上,出版学术专著20部以上,获得各类国家专利10项以上。

    在职民警培训方面。建设和完善“三基地一中心”,即全国警务实战湖南基地、外警培训湖南基地、港警培训湖南基地和湖南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积极争取省厅支持,不断改善培训场馆、设施等支撑条件。重点打造10个品牌培训项目,包括4个省内项目、3个全国项目、2个境外项目和1个国外项目。加强教官队伍建设,培养与聘用200名教官,其中全国有影响骨干教官30人(警务实战教官10人、其它20人),全省骨干教官70人(警务实战教官30人、其他40人),后备教官100人(警务实战教官20人、其他80人);加强培训专题建设,遴选、开发专题800个,形成门类齐全、质量较高、可供民警自学自练的“专题超市”;培训科研项目达到15个,科研成果达到50项,成果转化率达到80%以上。

三、“十三五”时期学科建设的主要发展任务

(一)科学规划,合理构建学科发展格局

    根据学校现有学科专业体系、学科专业间的关联度以及学科专业自身发展规律,继续推进以公安学和公安技术学为核心学科,适度发展法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的学科发展基本框架。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优势,紧跟学科前沿动态和公安工作发展趋势,确立具有自身特色和适应我省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以一级学科为统领、重点选择能彰显公安特色、我校特色的二级学科建设为支撑的学科发展格局。

(二)凝练学科研究方向,建设优势学科

    凝练公安特色和我省区域特色的研究方向,围绕公安学、公安技术学两个一级学科,重点建设好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禁毒、网络安全与执法等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二级学科。继续抓好民商法学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后续建设。将公安学、公安技术学建设成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2个省级学科研究基地,3个以上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培养3-5名以上省级学科带头人和5名校内学科建设带头人。

(三)完善专业结构,彰显专业建设特色

    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基础和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建设原则,进一步完善我校专业结构,积极申报“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管理学”、“经济犯罪侦查”等3个新专业。着力抓好公安部重点建设专业(刑事科学技术)、省级特色专业(侦查学、治安学)的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创新教学思维和方法,将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治安学建设成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禁毒学、网络安全与执法建设成省级特色专业;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战术与指挥建设成省级品牌专业。 

(四)加强学科梯队、学科研究基地建设

    完善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机制,选拔和培养3-5名以上一级学科带头人,5名以上二级学科带头人,以学科带头人为统领,建立和培养相应的学科梯队;加强学科基地建设,将网络犯罪侦查实验室、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视频侦查实验室、交通安全工程实验室建设成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建5个校外公安学、公安技术学科研究基地;建设电子取证、视频侦查、犯罪对策研究资料中心;加强校内犯罪对策研究所、道路交通安全研究所得建设。以校内外研究基地为依托,围绕学科方向开展科研立项和攻关,主动服务我省公安工作。

(五)优化专业建设条件

    以学科建设为依托,优化我校专业建设条件,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向学生开放,大力倡导学生开展科研探索和创新研究活动;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建设团队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建立专业学习导师制度;跟踪学科前沿动态和警务实战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和教学内容,凝聚专业特色。

(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1、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建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改革与探索,着力抓好课程建设,优化课程设置,打造品牌课程,向课程要质量,向教学要质量。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着力构建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建设,加强实验室整合与特色培育。通过中央财政扶持、校局合作共建等方式,共建共享实验室,进一步完善“十二五”期间我校形成的“分层、连续、递进”的实践教学体系。

    3、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立身之本,学校应在全面、系统、可行的原则指导下,制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质量标准,以制度规范教学行为,并在5年内,建成以规范体系、督导体系、运行体系及信息反馈体系为内涵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四、“十三五”时期学科建设的保障措施

    学科建设是学校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龙头和基础。基于我校学科建设的基本思路,提出以下主要保障措施以实现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各项指标。

(一)加强领导,全面提高学科整体水平

    加强学校党委、行政对学科建设的领导,确保学科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推进学科的发展。实行校学术委员会对学科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严格实施学科的规划、申请、论证、确定、增补与撤销以及年度考核和评估工作。系部应统筹学科建设,制定发展规划,确保规划措施的落实,对教学质量、科研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各学科应根据自身的学科发展规律制定本学科的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教学、科研资源,保证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稳步提高。同时,形成学科建设的组织保障,系统化建设和责、权、利统一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二)全面实施“人才工程”,切实提高学科队伍整体水平

    从制度上重视高职称高学历等骨干人才,充分发挥他们在学科建设中作用。要特别强调学科与学术上领军人物的引进与培养,全面实施人才战略,以科研为突破口,促进学术队伍的优化;加大学科队伍建设的力度,落实师资队伍培养的各项措施,压担子,高标准,严要求,使之尽快成长,肩负起学科建设的重任。各学科要创造有利于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脱颖而出的学术气氛和良好的成才环境,建立竞争机制,实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调动群体中每一名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尽心尽力。

(三)形成良性的资金投入机制,切实改善学科支撑条件

    以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实践教学示范基地、院局合作基地、创新训练中心、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项目为基础,努力争取在接下来的5年内再建设一批省部级的重点实验室(基地)、教学示范中心和专业实验室。同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建设一批校级重点实验室、教学示范中心。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并不断提高资金投入的绩效。经过5年的努力,力争将学校的鉴真司法鉴定中心、网监实验室等建设成为既服务公安与社会,又在行业内具有较大知名度的学科专业基地。同时,依托省教育厅启动的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加快校局合作(校企合作)基地建设,努力探索新时期产学研合作的新途径,增强学科自我造血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四)进一步理顺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全面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

    教学质量的提高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是立校之本,而科学研究作为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有力保证,是强校之路。教学与科研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相促进。以学科为基本单元组织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带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通过学科建设推进我校教学改革的深化,培养与学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

(五)完善学科制度,建立学科建设保障机制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学校-系部-学科”二级机构三级管理体制,明确学校、学科、学科负责人的责、权、利,强化各级考核,针对不同性质、不同发展水平的学科,制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将学科建设纳入有目的、有程序、有规律和规范建设的发展轨道。真正形成以学科为基本单元的纵向行政流畅通、横向学术流活跃的学科建设组织结构,强化学科综合承担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任务的职能,全面提高学科自我发展能力。

 

(2016年9月24日)